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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京都议定书》?

第三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

《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上达成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国际社会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而达成的第一个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其目的是建立一个有约束力的国际减排目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并设立了排放权交易和金融支持机制,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重要的合作和支持。

《京都议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减排目标:《京都议定书》确定了37个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目标是比1990年的排放量减少 5.2%。其中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减排目标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高。

2)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分类和计算方法:《京都议定书》规定了温室气体的分类、计算方法和监测、报告和审核的制度。

3)包括排放交易的弹性机制:《京都议定书》把排放交易系统作为一个附属协议加入,允许各缔约国之间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和碳排放权的交易。

4)金融支持机制:《京都议定书》鼓励工业化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帮助他们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总的来说,《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早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一项重要努力,它确立了第一个国际上有约束力的减排协议,被广为认为是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一大里程碑。然而,关于它是否取得成功的争议一直存在。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京都议定书可以被视为成功的,它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一些初步的尝试和努力。这项协议首次确立了工业化国家有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通过创建排放交易系统等弹性机制,鼓励各国在尽可能地减少国内减排之外,探索集约资源的方式之间自由选择,从而达到尽量高效利用资源的目的。此外,它还创立了金融机制,鼓励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等。

但是,在实际执行方面,这项协议并未达到在当时预期的足够的减排目标。很多发达国家并没有完全地遵守减排目标,未能在保持经济增长和环保之间取得比较平衡,本着自利的原则,在环保方面采取了一些保守和迟缓的策略。此外,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上,京都议定的规模相对较小,不足以真正达到抑制气温上涨的目的。

尽管《京都议定书》在实际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但是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引领了全球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一些初步尝试和实践。此外,它的存在也证明了全球社会在环保问题上的普遍认识和关注,成为了历史上具有重要而特殊意义的里程碑,为全球环保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